退貨政策
Return Policy
七天鑑賞期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339購物提供享有商品到貨七日鑑賞之權益,自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隔日,開始算起至第7天止(如為管理員代收,則以代收日的隔日開始計算)。
退貨辦理請於7天鑑賞期限(包含例假日),以郵戳為憑。
請保持包裝完好及商品吊牌,退貨商品如有活動贈品請一併寄回。
經政府公告之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下列屬排除7日鑑賞期之合理例外:
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建議開箱時錄影存證,若商品於全新未使用狀態下發現瑕疵,請於收到商品3日內主動告知,附上圖片並詳述瑕疵問題,請勿自行將商品寄回。
提醒您,以下情況將無法為您辦理退貨,煩請留意以免影響您的退貨權益
退貨需將商品回復至您收到時的原始狀態,包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包裝吊牌完整、活動贈品等(如商品已使用過或吊牌已拆,恕不受理)。
商品已剪標、已下水洗滌、修改尺寸、其他加工,商品或配件丟失或損毀。
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消耗性商品(如:紙膠帶、鉛筆),若試用將影響您的退貨權利或需支付部分損壞之費用。
冷藏、冷凍、生鮮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,均不接受退訂。